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 粤港 01、25 粤港 01、25 粤港 02、25 粤港 03、25 粤港 04、26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1,351,351,351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每股股票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96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9,998.96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991,346,125.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GZAA60502)。
公司已依照规定开立了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南沙港区粮食及通
1 用码头筒仓三期工 164,693.36 120,000.00 150,261.35
程项目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2 公司堆场三期工程 123,404.52 100,000.00 69,738.65
项目
新沙港区 11 号 12
3 号通用泊位及驳船 253,298.78 60,000.00 60,000.00
泊位工程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 120,000.00 119,134.61
合计 661,396.66 400,000.00 399,134.61
注:上述项目调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了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汇票开立银行资金账户。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时,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审批程序。
2.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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