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
成,独立董事占 3 名,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独立董事吉争雄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
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的议案》《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的检查报告》。
(二)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的检查报告》。
(四)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关联人名单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保持密切沟通,关注相关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安排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外部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期间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开展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未发现存在有违职业道德或独立性要求的行为。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审计部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资产买卖、大额资金往来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并出具相应检查报告。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
了审慎核查,重点关注其中是否存在潜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可能。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或舞弊行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亦未出现导致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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