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5 18:56:21 股吧网页版
环旭电子:关于注销2025年所回购部分股份的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6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5 年所回购部分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环旭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注销回购股份 169,400 股,占注销前(2026
年6月15日)公司总股本0.0071%。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89,105,078
股变更为 2,388,935,678 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3,819,800 股 169,400 股 2026 年 6 月 16 日

一、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回购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5 年 4 月 25 日
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7,079,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30%,其中 6,910,000 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169,400 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 日、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25 年股份回购方案的用途由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4,350 万元且不超过 28,700 万元,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650 万元且不超过 1,300 万元。根据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拟注销所回购股份中的 169,400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于 2026 年 4 月 4 日、2026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截至申报期届满,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申请,本次回购股份
注销将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完成,后续公司将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依法办理
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389,105,078 股。以该股本计算,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2,388,935,678 股,具体的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本次注销前 本次变动 本次注销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89,105,078 100.00 -169,400 2,388,935,678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 13,819,800 0.58 -169,400 13,650,400 0.57
证券账户

总股本 2,38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