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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4 20:34:10 股吧网页版
历时两年终告吹!红塔证券限消风波平息后 二股东8.17亿股转让计划终止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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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晚间,红塔证券(沪市代码:601236)公告称,股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投集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终止。

  公开信息显示,云投集团为红塔证券第二大股东,持有该公司8.1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33%。

  2023年7月,红塔证券宣布,云投集团研究将其所持公司股份8.17亿股变动至下属企业云投资本。同年8月,云投集团及云投资本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云投集团所持红塔证券8.17亿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增资至云投资本。

  历时两年多,此股份转让计划终究告吹。

  红塔证券公告称,202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云投集团《关于终止非公开协议股份转让事项的告知函》,云投集团与云投资本协商一致,双方决定解除此前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终止本次非公开协议股份转让交易及相关后续工作。

  红塔证券表示,本次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据公开资料,红塔证券是在对云南省3家信托投资公司(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重组的基础上,由红塔集团等13家国内知名企业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公司成立于2002年,2019年在上交所上市。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红塔证券营业收入为11.89亿元,同比增长15.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亿元,同比增长49.25%。

  值得一提的是,9月8日,红塔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在北京金融法院立案的(2025)京74执1145号执行案件中列为被执行人,并且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该事项源于公司与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之间的仲裁,仲裁结果确认付款义务人为红塔证券红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而非公司本身,因此公司不负有任何付款义务。

  根据仲裁结果,红塔证券管理的红鑫2号需向潼骁投资管理的潼骁1号偿还9622万元,包含本金5989万元、利息和补息1846万元及罚息1787万元。2025年7月1日,法院已立案执行,7月7日收到执行通知书,8月1日划扣红鑫2号资产管理计划托管账户3793万元。

  红塔证券强调,目前,前述限制消费令已经撤销,公司经营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春晖先生的工作及出行一切正常。

  二级市场上,截至24日收盘,红塔证券涨1.28%,报8.72元/股,总市值41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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