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6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正)》《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全文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
附件 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修订理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维护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根据新《章程指引》第 1
称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 称公司)、股东、债权人及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 条修订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1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 (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
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
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上 准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上市公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 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新《章程指引》第 8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条修订
2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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