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经 200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一次修订;经 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二次修订;经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三次修订;经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四次修订;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五次修订;经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第六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总审计师、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公司总裁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经理层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五条 公司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及除合规总监、总审计师、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和董事会秘书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九)组织审议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单一项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事项;
(十)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事宜;
(十一)负责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执行,推动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
(十二)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决议,推动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建立并及时调整洗钱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和调整洗钱风险管理策略及执行机制,审议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洗钱风险事件,组织落实反洗钱信息系统和数据治理,组织落实反洗钱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根据董事会授权对违反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情况进行处理;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时,应遵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经过公司党委及公司党委授权的相应机构研究。
公司总裁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可根据工作分工,分别授权具体分管的高级管理人员行使部分职权。
第六条 公司副总裁的职责:
(一)在公司总裁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总裁授权代行总裁部分职责;
(二)负责所分管的工作;
(三)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公司各个时期(季、月度)的工作计划,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负责调查和论证,经总裁办公会议讨
论决定后组织实施;
(四)深入基层,收集资料,掌握信息,向总裁或总裁办公会议提供具体决策意见或建议;
(五)完成公司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公司财务总监的职责:
(一)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三)接受公司内部的审计监督以及财政、税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的审计监督;
(四)审核公司重要财务会计事项;
(五)协调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六)定期检查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组织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等;
(八)完成公司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公司合规总监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其他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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