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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18 21:46:41 股吧网页版
*ST庞大:关于收到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9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3-057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5 月 18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59】号),全文内容如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近期本所收到投资者相关投诉称,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掏空上市公司现金和资产、利用退市逃避重整业绩承诺、上市公司虚假回购等违规事项。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3.1.1 条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一、关于掏空上市公司现金和资产。投诉举报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继宏涉嫌通过潜在关联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请你公司对照投资者投诉材料核实相关情况,是否存在隐瞒关联关系或虚构无任何商业背景的交易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另有投诉举报称,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向实控人黄继宏控制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整车及零部件的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涉嫌控股股东利益侵占。请你公司核实论证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不得将未经充分论证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重整投资人业绩承诺的履行。投诉举报称,公司控股股东存在涉嫌
逃避 35 亿元重整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根据公司 2022 年年报披露,2020 年-2022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80 亿元、8.98 亿元、-14.41 亿元,未达到重整投资人 3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5 亿元的业绩承诺标准,重整投资人应当在 2022 年年报披露后三个月内向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1)上述重整业绩补偿义务已经产生,且不因公司触及面值退市而免除。请重整投资人明确业
绩补偿的具体方案、目前资金准备情况和其他履约保障措施,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履行承诺的重大风险。(2)请你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说明截至目前已采取的敦促重整投资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的具体措施,如果重整投资人未能按时履行业绩补偿,你公司将采取哪些应对和救济措施。(3)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采取确实有效措施督促重整投资人按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上市公司回购和股权转让事项。投诉举报称,公司回购计划涉嫌虚假信息披露,公司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媒体发布回购资金已到位、国企已接手等信息误导投资者投资决策。请你公司核查前期筹划并披露回购公告的决策程序是否审慎合规,是否充分考虑年报编制中反映的公司财务及持续经营能力情况。你公司在尚未回复本所问询期间,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及相关媒体报道称回购资金已到位,上述信息发布是否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你公司应尽快核实,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四、关于公司面值退市相关事项。截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收盘,*ST 庞大股
价为 0.48 元/股,已经连续 16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股,预计将于 5 月 24 日触及连
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面值退市情形,本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其后 1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作出退市决定后,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请你公司依法依规做好后续交易期间的退市风险提示,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工作安排。同时,妥善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和咨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请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快核实相关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本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以上为上交所《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全文。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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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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