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详情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
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首席合伙人邹俊。截至 2025 年底,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2024 年度,毕马威华振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27 家,其中与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是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 1945 年起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 2019 年起,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
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截至 2025 年底,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 2,000 人。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 年,本行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负责《企业会计准则》
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毕马威香港负责《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审计。
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按照审计服务合同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国际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职业道德守则,对本行 2025 年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
表分别执行商定程序、审阅和审计,并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提供了专项说明;另外,对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其他一些领域提供了鉴证或增值等服务。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本行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真实且公允地反映了本行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毕马威香港认为本行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且
公允地反映了本行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
及 2025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遵照香港《公
司条例》的披露要求适当编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与本行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总体评估结论
经评估,本行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担任本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能够坚持独立性,客观、公允地开展审计工作,认真完成审计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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