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李燕,作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主动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动态,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参与重大事项审议并独立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任期届满
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燕,1957 年出生,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为中央财经
大学)财政专业经济学学士,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财政
学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10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的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具备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会议
(其中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2 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3 次)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未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出席本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 投反对 出席股
年董事 席次数 方式参 次数 次数 票次数 东大会
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李 燕 5 5 3 0 0 0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并出席了年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分析和研究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议案审议过程中,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会后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进展等情况,推动各项决议有效落实。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选聘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召开 2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购买责任保险,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召开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原重组方案、关联交易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
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调整原重组
方案等重大事项与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等有关职能部门、会计
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听取了内部审计机构所作的定期汇报及重大事项检查情况报告,了解关键审计事项及内控执行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全过程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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