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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21:08:41 股吧网页版
中国平安:中国平安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港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吴港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 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 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吴港平 先生 其他主要任职

现任香港商界会计师协会荣誉顾问、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和
独立董事 MBA 课程咨询会成员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审计委员会成员。
亦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独立非执
68 岁 行董事,以及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 前期工作经历

出任董事 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主席、大中华首席合伙人、安永全球
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第二届香港中国商会会长,在中国香港和内地
的会计业有超过 30 年的专业经验。加入安永前,历任安达信会计
师事务所大中华主管合伙人、普华永道中国业务主管合伙人和花
旗集团中国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国财政部第一、二届企
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

教育背景及资格

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

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
(CA ANZ)、澳洲会计师公会(CPAA)及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会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 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
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身出席股东会和董
事会会议,包括 3 次全体或类别股东会和 6 次董事会会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所需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此外,2025 年 10 月,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长与全体独立董事单独会议,会议围绕公司治理、董事会运作、独立董事履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广泛且深入的沟通交流。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本人出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2025 年,本人亲身出席 4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4 次关联
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重点关注了公司经营业绩、会计处理、财务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事项。本人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
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公司董事会通过多项举措保证了“议事充分、应审尽审”。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例,每季度召开 1 次定期会议,其中年度、中期会议时长为一整天,并安排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师单独会晤环节。除此以外,在历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会议召开前,公司均会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师的预沟通会议,针对委员在预沟通过程中提出关切的问题,公司管理层充分准备并在正式会议上进行详细汇报,这一举措极大地提高了董事会的议事效率及顺畅程度。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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