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委员会对安永华明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就外聘审计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审计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关该审计师辞职或辞退该审计师的问题;担任公司与外聘审计师之间的主要代表,负责监察二者之间的关系;督促外聘审计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审计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
于 2025 年,委员会共举行 4 次定期会议。于历次会议召开前,委
员会均与公司及审计师召开了预沟通会议,讨论审计性质及范畴及有关申报责任。此外,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阅并同意将未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审计师审计,并于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
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
的编制基准(包括所采纳的假定及会计政策及标准的适当性)满意,且已提出建议供董事会考虑: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 年 3 月 18 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安永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的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关于审议〈2024 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
告〉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4 月 25 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截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计业绩公
告及《公司 2025 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计划》等
议案。
2025 年 8 月 25 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中期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5 年半年度集
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及《安永关于 2025
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的报告》等议案。
2025 年 10 月 28 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计业绩公
告、《安永关于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的报告》等
议案。
此外,为使委员会成员可更好地评估本公司的财务审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程序,委员会亦于年内与安永华明进行两次单独会晤。
二、总体评价
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安永华明信守审计服务合同约定,派出的专
业队伍,具有独立性,能够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及执业准则执行公司审计工作,体现了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除按时出具独立、公允的审计报告、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之外,还及时向公司提供有关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进展资讯。
委员会亦已审核安永华明的表现、独立性及客观性,对结果满意。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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