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行”)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遵循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交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为交行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附件:1.张向东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李晓慧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3.马骏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4.王天泽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5.肖伟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6.石磊独立董事(已退任)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附件 1
张向东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交行独立董事,依法履职、勤勉尽责,
切实维护了交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 2020 年 8 月起任交行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银行
非执行董事,中国建设银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期间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巡视员、副司长,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副局长。曾兼任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1990 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本人未在交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交行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交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年内,交行董事会召开 9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8 次,
书面传签会议 1 次),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 97 项,并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 28 次,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 160 项。
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年内,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 8 次,书面委托参加 1 次。
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提前认真研究资料,并在与交行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审慎表决。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提名董事、选聘高管、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年内,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
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 39 项。本人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上述全部会议。委员会按季度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审议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政策,并表管理、反洗钱、关联交易、合规风险管理以及在美分支机构风险评估报告等,对全面风险管控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估;修制《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合规管理办法》《集中度风险与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政策》等多项制度,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在委员会上,我代表委员会提出关注零售信贷不良率较快上升、不良贷款和逾期贷款“剪刀差”扩大等问题,以及持续加强对境外行和子公司的集团统一风险管理和穿透管理,推动集团风险偏好和各项管理举措向下向内传导等意
见建议。交行高度关注专委会和董事们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形成定期督办机制、推动落实。
3.年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审议议案及审阅报
告 41 项,我全勤参加了上述会议。委员会持续监督交行内部控制体系,对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与外审及交行管理层定期沟通的基础上,审阅定期财务报告;加强对内外部审计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审议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对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定期听取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加强对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在审议议案过程中,我提出关注中收业务占比下降,发挥好海外行和子公司作用、提升盈利贡献等意见建议。
(三)本人履职其他情况
1.年内,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积极通过其他方式勤勉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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