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人”)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交通银行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变更股权的批复》(金复〔2025〕272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081 号)批准,交通银行于 2025 年 6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4,101,057,57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1 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120,000,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9,445,117.77 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940,554,882.23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上述款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11 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后共计人民币 119,940,554,882.23 元已全部用于补充交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交通银行制定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发行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银大
厦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联席保荐人签署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核心一
级资本,具体请参见本核查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5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交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 年度,交通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人认为,交通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