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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9:46:05 股吧网页版
交通银行:交通银行H股公告(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3328)

公告

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已决议建议委任金磐石先生(「金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建议委任潘艳红女士(「潘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委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本行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金先生及潘女士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及其於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须待本行股东会委任其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其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後生效。金先生及潘女士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生效後,张向东先生将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而李晓慧女士将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委员。

金先生之履历详情如下:
金磐石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金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总监、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审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金先生曾任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云计算和分布式平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信息科技审计分会理事长。金先生1989年於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10年於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潘女士之履历详情如下:
潘艳红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女士曾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潘女士1994年於上海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本次提名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考虑金先生及潘女士的资格、专业知识、知识及经验、独立性及本行具体需求,由董事会提出,由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初步审查,经董事会审议,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金先生是信息技术管理及审计领域的专家。潘女士是财务领域的专家。如选聘金先生及潘女士为董事,将为董事会带来信息技术管理、审计及财务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及有价值见解,有助於进一步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截至本公告日期,金先生及潘女士并无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职位,因此可以给予本行足够的时间和关注。在股东会通过关於委任金先生及潘女士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之後,本行将把金先生及潘女士的有关任职资格材料报送金融监管总局进行审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均已报送有关监管机构。金先生及潘女士已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的规定就其独立性向本行作出书面确认,包括其与香港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述各项因素有关的独立性,其过往及目前并无於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之业务中拥有财务和其他权益、或其与本行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并无关连,以及概无其他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董事会亦认为金先生及潘女士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的独立指引,且根据指引条款乃为独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本公告日期,金先生及潘女士并无担任本行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任何其他职位,亦无於过往三年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之董事职务,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期,金先生及潘女士各自并无於本行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金先生及潘女士之任期将自本行股东会委任其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每位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而董事可在任期届满时重选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如获委任,金先生及潘女士将不会从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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