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6-035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7/7 - 2026/7/8 2026/7/8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
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22 元(含税)。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发行的“绿动转债”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30,584,798 股。因“绿动转债”自 2026 年 6
月 30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与 2026 年 6 月 29 日收盘后的总股本一致。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维持
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30,584,79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4,728,655.56元。
三、 相关日期 2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7/7 - 2026/7/8 2026/7/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根据《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成,上述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现金红利暂存公司账户,待回购注销完成后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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