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25 年,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对内部审计的监督、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以及监督管理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工作,并承担监事会取消后《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欧阳戒骄女士、郑志明先生、赵志雄先生三人组成,欧阳戒骄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能承接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监督效能,公司于 2025 年内完成了治理体系调整。公司已不再设立监事会,其原有核心监督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面承接。为确保职责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公司已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赋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更广泛的监督职
权。2025 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积极履行各项新增监督职责,致力于构建更为集中、高效的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防控体系。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业绩公告>与<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与风险管理有效性确认的议案》及《关于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关于 2024 年审计工作的汇报。
2、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至 2027 年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
议案》及《关于<2025 年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议案》。
4、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法治(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及《关于 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2025 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严格审阅公司各项财务信息。审阅了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初稿,重点监督年度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形成书面意见,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此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对公司 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意将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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