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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7 15:39:00 股吧网页版
广深铁路:广深铁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目 录

一、表决办法

二、议案

1.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两名董事(非执行)的议案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表决办法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 A 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三、本次会议共 5 项议题,其中:

第 1 项为普通决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赞成方为通过。其中,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铁集团”)作为本公司的关联股东,须于本项议题的表决时予以回避,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第 2 至 4 项为特别决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赞成方为通过。
第 5 项为普通决议案,按照本公司章程及《累积投票制
实施细则》的规定,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议案 1

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

议 案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铁集团”)
签订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终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要求,本公司需要就有关服务重新签订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申报该交易在未来三个年度的额度,并获得非关联股东(独立股东)的批准。

为此,本公司拟与国铁集团达成新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以明确国铁集团及其成员与本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包括铁路运输服务、铁路相关服务、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以及其他符合该协议缔约目的服务在内的各类服务(统称为“综合服务”)的有关事宜。该协议的有效期
为三年,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在该协议有效期内,
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持续关联交易的上限分别约为人民币 3,147,653 万元、3,566,837 万元、4,067,089万元。

有关该交易协议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刊载于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本 公 司 上 载 于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本公司网站(www.gsrc.com)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以及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于 9 月 25 日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
和 11 月 17 日披露的股东通函。本议案亦于 9 月 24 日经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于 9月 25 日经过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对该项交易发表了意见,具体意见详见上述相关披露文件。

现特提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持续关联交易协议以及建议全年上限进行表决,并授权任何一名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立其全权酌情认为属必须、可取、适当或权宜的所有其他文件及协议,并作出有关行动或事宜,以执行或落实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及全部附带或附属事宜。

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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