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琴)
各位股东:
本人王琴,现任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诚信、勤勉的履职尽责,客观、独立、公正的参与公司决策,努力发挥好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琴:女,1970年4月出生,香港永久居民,加拿大温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曾任职于香港中国旅行社、香港邮政,曾担任中华(海外)企业信誉协会副会长等职务,现任百年赤水(香港)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名牌科技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香港江苏社团总会副会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自查报告。本人确认未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6次董事会会议、6次审核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所有会议。在会议召开前及会议审议议案时,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全部议题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各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本人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方式,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签订地役权合同关联交易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出具意见,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顺畅、交流充分,积极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认真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讨论,督促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开展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及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站稳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参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此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深入深圳北站、广州南站,搭乘公司列车了解公司客运业务开展情况,为公司提高客运服务水平、提升核心业务竞争优势建言献策。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定期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相关会议召开前认真准备并及时提供会议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独立董事沟通渠道顺畅、信息对称,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还发生了一项签订地役权合同的其他关联交易。对于公司于2025年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本人认为:该等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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