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简称“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勤华永”)2025年度审计资质及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
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审
核委员会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已按规定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德勤华永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核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德勤华永就审计的各个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严格执行,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德勤华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
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本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核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资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
经验能力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26日,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00万元(含税),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核委员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德勤华永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过程中,审核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内部会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各方意见,并积极协调,确保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4、在德勤华永出具2025年年度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核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向德勤华永发出审计督促函,督促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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