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毓
本人余毓,作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余毓 先生,1972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
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历任宁波四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4 年 10 月至今,担任宁波鸿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2014 年 9 月至今,担任宁波海曙鑫泰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赛特威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自 2025 年 8 月 23 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职、勤勉尽责,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有关议案前及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相关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加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外,还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可能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通过询问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等方式进行监督,并且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等情况,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余毓 2 2 0 否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独立 出席战略决 出席薪酬与
出席提名委 出席审计委
董事姓名 董事专门 策委员会次 考核委员会
员会次数 员会次数
会议次数 数 次数
余毓 0 - - 0 2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参加了全部应出席的股东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会出席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余毓 1 1 0
(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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