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春波
本人陈春波,作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春波 女士,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
中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供职于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分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2018 年至今担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截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职、勤勉尽责,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有关议案前夕及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相关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加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外,还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可能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通过询问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等方式进行监督,并且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等情况,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陈春波 4 4 0 否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独立 出席战略决 出席薪酬与
出席提名委 出席审计委
董事姓名 董事专门 策委员会次 考核委员会
员会次数 员会次数
会议次数 数 次数
陈春波 1 - 2 1 3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参加了全部应出席的股东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会出席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春波 1 1 0
(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做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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