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六零”)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经长,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教学名师,财政部会计名家,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第一、二、三届委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咨询委员会委员,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三六零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具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三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上,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参加了 6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媒体报道及相关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专业、客观的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与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公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就公司业务、财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 2025 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上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将相关意见建议与公司进行沟通。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相关议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动掌握公司最新经营动态,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现场考察等形式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及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获取了做出独立判断的大量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相关会议文件和其他资料并及时准确提供,对本人存在疑问之处及时解答,为本人客观审慎的投票表决并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参与了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未出现变更或者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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