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孙建强(主任委员)、戴国强、丁琳。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竹泉先生、姜晖先生、徐瑞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竹泉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及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会议内容如下:
1、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管理层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安排。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是否有效进行重点关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公
司不存在重大内控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对重大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的审议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发生的各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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