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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07:44 股吧网页版
利群股份: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晖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姜晖

作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姜晖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姜晖,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终身教育学院院长,兼任国际从业资格教育学院院长/青岛财富
管理研究院理事长。2009 年 6 月至 2013 年 10 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教师、
EMBA 中心主任、院长助理;2013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发
展处副处长,期间曾兼任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4
年 12 月至 2023 年 6 月兼任上海财经大学青岛财富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2017
年 4 月当选青岛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起至 2028 年 5 月 15 日。同日,公司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本人在任职期间,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一次到第五次会议,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对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
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姜晖 5 5 3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到第三次

会议、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投出赞成票。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积极沟通,并

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进行充分沟通, 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利用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
会等契机,解答中小股东的问题,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关切和意见。本人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务,对于公司与大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利用自身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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