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瑞泽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总裁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总裁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门的审计委员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之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披露。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外,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董事长根据公司内控相关制度领取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之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披露。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分为年度绩效和月度绩效,年度绩效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挂钩,月度绩效与当月经营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本朋、胡培峰、胥德才、李卫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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