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对致同在近一年中审计公司年度报告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1 年,是中国最早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经核查,致同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通过备案,符合《证券法》及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备案的相关规定,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条件。2024 年,致同委派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郭益浩等14 人团队服务于公司的年报审计项目,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注册会计师郭益浩(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李海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为注册会计师张国涛(合伙人)。未发现致同及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益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海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 年开始从事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国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致同建立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内控制度,现行制度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绩效考核、IT 应用管理制度等共计 92 项;建立了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分别制定了财务报表审计质量控制程序、项目组内指导监督与复核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业务承接与保持程序、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决定程序、业务咨询程序、人力资源管理程序、业务委派程序、质量控制制度监控程序、业务档案管理程序、办公室业务质量控制程序、职业道德规范程序等方面的质量控制程序。
审委会评估后认为在近一年的履职过程中,致同相关质量管理制度、程序均能有效执行,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真实。
四、工作方案
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有详细的审计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工作范围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能满足公司的服务需求;根据审计程序和方法划分制定了具体审计计划、开展预审、进行终审、出具审计报告等四个阶段,较为全面、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审计重点和难点与公司业务相符,设置合理,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
审委会评估后认为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依照工作方案独立开展审计工作,能够按照计划安排及时提交各项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相关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现有员工超过 6,000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逾 1,200 人,注册税务师 200
余人,合伙人 300 余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50 人以及军工涉密执业人员 120 人,
部分合伙人担任财政部、证监会上市部、中注协等监管部门会计、审计、内控准则委员会委员或咨询专家,参与了有关准则或法规的起草、反馈、研究、培训以
及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致同采用“全国一所”的管理模式,全国所有办公室实现资源共享,并采取统一的专业技术标准、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成立了全国管理总部,包括质量控制部、专业技术部、市场与业务发展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首席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总部对各办公室及对目前的 28 个分支机构实行职能职责对口管理。
2024 年,致同委派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郭益浩等 14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6 人,IT 专家 3 人)团队服务于公司的年报审计项目。
审委会评估后认为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的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满足了公司的服务需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致同设立有由首席合伙人牵头的保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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