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作为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邓炜辉,男,1985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
律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民族大学教授,广西北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股东会会议 4 次,
本人均依法依规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详细审阅议案和相关决策材料,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讨论,并就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 以通 是否连续 出席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讯方 委托 缺席 两次未亲 股东
事会次 席次数 式参 出席 次数 自参加会 会次
数 加次 次数 议 数
数
邓炜辉 10 9 6 1 0 否 4
2025 年度,公司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秉承审慎、负责的原则,独 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不存在弃权或反对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 提名三个专门委员会有任职,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 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3 次,还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在历次专委会和专门会议 中,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履 行职责,认真查阅基础资料,沟通具体情况,积极参与对议案的 讨论,并结合本人法学领域专业知识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独立判 断,确保表决意见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公司内审工作,认真查阅内审部门出具的相关审计资料,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负责人的有效沟通。在公司开展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并充分沟通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活动,分别出席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举办的 2025 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密切关注公司中小股东提出的意见及诉求,捕捉市场疑问与潜在风险,并向公司反馈及了解核实具体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及与年审会计师、公司总会计师、审计部门、年报编制工作人员见面沟通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 19.5 天。结合现场调研、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并从外部独立事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业务发展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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