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焕珍女士、独立董事曾富全先生、独立董事邓炜辉先生、董事黄东海先生、董事魏金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何焕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举行 5 次正式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
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研究与讨论了有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选聘审计机构、增加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等方面的议案。各位委员均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并就会议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后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会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五届审计委 2025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
1 2025.3.14
年第 1 次会议 况报告》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五届审计委 2025
2 2025.4.22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年第 2 次会议
第五届审计委 2025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2025.8.11
年第 3 次会议 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 2025
4 2025.10.22 2、《关于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年第 4 次会议
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 2025
5 2025.11.14 《关于增加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年第 5 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截至 2024 年度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6 年审计服务。鉴于
公司与致同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
需求,公司以公开选聘方式,聘任北京国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致同、北京国富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客观评估了北京国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其审计工
以及重点关注事项等关键事项与北京国富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签字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按审计计划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在获取充分、恰当审计证据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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