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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富)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两项审计工作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国富成立于 2016 年 8 月,是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首批备案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4 年末,北京国富合伙人 48 名,注册会计师 28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50 人。在中注协 2024 年 11 月发布的 2023 年度全国会计师事
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居第 39 位。自成立以来,北京国富未因执业质量原因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行业协会的惩戒。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截至 2024 年度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6 年审计服务。致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2024 年度,致同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公司与致同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公司以公开选聘方式,聘任北京国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致同、北京国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4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决议,同意聘任北京国富为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国富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北京国富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通过对北京国富的基本情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国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相关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2025 年 10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国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国富项目组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在年审工作开始前就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签字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按审计计划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在获取充分、恰当审计证据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确保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如期出具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委员会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解答。审计报告初稿出具后,审计委员会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初审后的沟通,讨论了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

五、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审前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和质量控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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