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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9:03: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请分析一下,为什么外资巴克莱银行和易方达同时收购公司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难道公司近期有重大事件!
中原证券: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巴克莱公司(Barclays PLC)和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根据香港《证券和期货条例》的规定,当其在公司H股中持有的《证券和期货条例》中的权益达到H股总数5%或以上时,就其权益变动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做出的权益披露行为。据公司掌握的信息,截至上述机构披露持仓明细时,其持股比例尚未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不属于《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界定的“5%以上大股东”范畴。 此外,公司作为沪港两地上市公司,严格履行沪港两地交易所及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9-02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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