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7
公告编号:2017-032
证券代码:839931 证券简称:国润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11月5日,电话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5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张海波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波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告编号:2017-032
的董事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议案内容: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相关工作,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阶段继续按原有方案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回避表决情况:因公司董事张海波、薛雄师为交易对手方且为
标的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罗丽平与张海波为夫妻关系,张海波、罗丽平、薛雄师三人作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无法进行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1、议案内容:根据本次董事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告编号:2017-032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广州国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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