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8
公告编号:2019-036
证券代码:837885 证券简称:利和萃取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公司于 2019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
告编号:2019-023)。该议案经 2019 年 0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公司未能在全国股转公司及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规定的有效窗口期内完成此次利润分配的系统申请,从而导致公司无法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如期完成此权益分派。
二、致歉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
公告编号:2019-036
的规定:“挂牌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以公开披露仍在有效期内(报告期末日起 6 个月内)的定期报告期末日为基准日,以基准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分配依据”,“继续实施权益分派的,原则上应以已披露的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的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 个月内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近期业务发展和企业运营情况,现经慎重考虑决定取消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信息确认后,以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为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取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公司对未能按期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及取消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青岛利和萃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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