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1 20:32:44 股吧网页版
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2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6-033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6 年 6 月 19 日

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预计回购金额 人民币 8 亿元-16 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不超过人民币 8.50 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154,911,6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275%

实际回购金额 800,015,757 元(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66 元/股-5.75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回购公司
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国中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5-040)。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8.50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
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6 年 6 月 19 日。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5)。

(二)2026 年 6 月 19 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实际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154,91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75%,回购最高价格 5.7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4.66 元/股,回购均价约为 5.1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800,015,75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

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2);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
方案,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0)。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未发生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申请,公司将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154,911,600 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
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本次注销后

股份类别 比例 本次注销股 本次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