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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4 20:13:01 股吧网页版
跨境理财通扩容:48家银行及券商参与试点,使用额度不足200亿
来源:财联社

  “跨境理财通”试点扩容升级。据媒体报道,今日,在广东银行业保险业2025年上半年新闻通气会上,广东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黄海晖指出,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试点个人投资者达16.17万人,办理资金跨境汇划金额1180亿元,分别较试点优化前增长120%、672%。

  “跨境理财通”业务自2021年试点以来就备受市场关注,在试点两年多之后,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对政策进行了优化,拓宽业务试点范围,允许券商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

  细则实施一年半之后,目前哪些金融机构拥有跨境理财通牌照?投资者可以配置哪些跨境理财通产品?当前剩余投资额度几何?财联社梳理了目前持牌机构全名单、可投产品及剩余额度信息。

  试点机构清单:包含34家银行和14家券商

  “跨境理财通”,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其中,“北向通”指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销售机构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入资金购买内地销售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机构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销售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跨境理财通自2021年试点,2024年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拓宽业务试点机构,证券公司也可以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

  据证监会官网统计数据,目前,共有14家券商完成了业务和系统准备,试点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包括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中金财富、国投证券、中信华南、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泰证券、兴业证券。

  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34家内地银行报备参与跨境理财通试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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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官网,财联社整理;

  目前已报备试点的34家内地银行类型包含6家国有大行、9家股份行、11家外资行、4家城商行以及广东地区的4家农商行。其中,国有大行中,除邮储外,另外5家大行倾向于和设立在港澳的附属公司合作;邮储银行和星展银行(香港)合作。

  申报的业务类型上,23家内地银行同时申报了南向通和北向通业务,9家银行仅申报了南向通业务,2家银行仅申报了北向通业务。

  根据细则,银行在北向通业务中,主要是销售北向通产品、为港澳投资者开户以及发行存款等;在南向通业务中,主要是为内地投资者开立“南向通”汇款账户并进行资金汇划,代理港澳销售机构进行开户见证等。

  试点产品包含三大类。目前“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包括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内地理财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以及公募基金。其中,公募理财风险评级为R1-R3,投资类型为固收类和权益类,不包含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的风险评级为R1-R4,不包含商品期货基金。

  北向通为何包含公募基金而不包含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内人士指出,可能与此前现金管理类运作不太规范、处于整改期有关。

  目前,跨境理财通在大湾区进行试点,据相关媒体报道,今年3月,香港特区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在汇丰全球投资峰会上透露,各方正在讨论“理财通3.0”,包括配额、产品范围及销售流程等问题,同时也在探讨将相关政策扩展至内地其他地区,而不只是局限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试点。

  跨境理财通剩余额度充足,使用合计不足200亿

  根据细则,“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暂定1500亿元人民币,“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超过“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

  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开数据,截至2025年7月22日,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净流出1800276.76万元,已用额度1800276.76万元(占比12.00%),剩余额度13199723.24万元;跨境理财通北向通净流入24723.08万元,已用额度24723.08万元(占比0.16%),剩余额度14975276.92万元。

  在单个投资者额度计算上,“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管理,单个投资者“北向通”(“南向通”)资金净汇入(出)额不得超出3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同时选择银行和证券公司渠道进行投资的,两种渠道投资额度各为150万元人民币。

  根据细则,跨境理财通业务均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资金划转,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由于资金结算均使用人民币,因此不涉及占用个人的外汇额度。

  总体来看,无论是南向通还是北向通,目前整体使用额度不高,原因何在?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行政总裁黄王慈明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指出,“跨境理财通”业务一个很大的制约是无法做宣传推广,甚至在做最基本的投资者教育时也如履薄冰。尽管机制设计已相对完善,但公众对“跨境理财通”的认知度极低。由于监管限制,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无法主动向投资者宣传这一计划,导致许多人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从业人员无法在客地进行营销推介和提供投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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