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6 21:21:02 股吧网页版
五大行同日官宣!银行监事会“谢幕”
来源:国际金融报

  商业银行监事会正在大规模退场。

  9月25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5家国有大行纷纷表示收到监管批复,将取消监事会。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中国银行官网已删去监事会相关表述。据不完全统计,年内还有沪农商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近20家机构宣布将不再设立监事会。

  受访专家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底明确金融机构可选择由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未来,取消监事会的银行将形成由审计委员会主导的单层制结构,或将增强管理的专业性与独立性,但也需防范职能衔接问题。

五大行宣布撤销监事会

  9月25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5家国有大行纷纷发出公告,宣布已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相关批复,此后将依法撤销监事会及监事。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国有大行此举酝酿已久。4月29日,前述五家国有大行及招商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中便出现了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议案表决均获得全票通过。

  记者检索各大行官网发现,目前中国银行官网“公司治理”一栏中已取消了监事会分类,其他四家机构暂未修改。而据此前披露情况来看,四家银行监事会主要由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组成。

  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教授、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陈欣指出,新《公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对于商业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政策导向是鼓励发挥其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允许商业银行选择不再设立监事会。因此后续监事会的原有职责,将由独立董事占主导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来承担。”陈欣分析道。

将由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

  值得关注的是,并非只有国有大行决定取消监事会。据巨潮资讯网公告信息,记者统计发现,年内还有沪农商行、瑞丰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等近20家银行宣布将撤销监事会。

  9月25日,沪农商行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生效。沪农商行表示,经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同步撤销,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和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和衡研究院上海分院院长白耀华律师告诉记者,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而《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组织形式适用公司法,为银行撤销监事会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2024年年底,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可选择由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标志着监管政策与法律修订的协同推进。

  银行撤销监事会后将呈现怎样的内部治理模式?

  白耀华指出,这些银行将会是由审计委员会主导的单层制,即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主导(过半成员不得兼任公司其他职务),通过专业化分工提升监督效率。银行可结合规模与业务特点,选择保留监事会或完全过渡至审计委员会模式。

  “裁撤监事会后,监督职能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可能增强,但需依赖审计委员会的有效运作。银行需通过强化内部控制、引入科技风控手段及监管协同,防范治理结构转型中的潜在风险。”白耀华建议,“例如,银行可以通过科技赋能,引入智能风控模型与大数据监测,弥补人工监督局限。监管部门则可通过非现场监管及股权穿透管理,约束银行治理结构转型中的合规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