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义)
本人马义,作为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过去一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马义,男,1961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
工学硕士学位,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东方电气集团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东方锅炉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着重关注和认真参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风险评估、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理层成员薪酬、重大投融资
项目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共11次。均按照《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会,共5次,均按照《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 席股东会,接受股东的咨询。
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11 11 4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人担任了提名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本人依据相 关规定出席了提名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 布ESG报告、制订2025年度投资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决 算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
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表:
职务 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 出席提名委员会3次,出席战略与ESG委员会4次。参加审计与风
员会委员 险管理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与中介机构沟通会2次。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 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资料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情况和资料,及时、充分了解公 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建议。对公
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现场调研了公司境内外部分子公司,了解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技术创新、现存问题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从专业领域给企业提出建设性、实用性的建议和指导。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本人高效地开展工作,凡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时间期限提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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