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晚,国联民生发布公告披露,其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华英证券)涉龙力生物(已退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1618名投资者合计获赔投资差额损失、律师费等超2.75亿元,龙力生物实控人程少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两家中介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承担5%、30%的连带赔偿责任。
退市企业面临巨额赔偿
龙力生物曾是国内知名的生物质能源企业,2011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通过删除、修改财务核算账套等手段系统性虚增利润,掩盖经营亏损。
2018年1月,因资金链断裂、债务违约等问题,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2020年6月,深交所决定对“ST龙力”终止上市,进入退市整理期。2020年7月,“龙力退”在深交所正式退市,转入新三板交易。
中国证监会调查显示,龙力生物的财务造假行为持续多年,涉及金额巨大,性质恶劣。2021年,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龙力生物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实控人程少博个人被罚150万元,另有18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338万元。
然而,行政处罚并非终点,投资者民事索赔序幕由此拉开。
中介机构责任精准划分
龙力生物退市后,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损失为由发起索赔。案件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机制,由投资者代表李立群等5人代理1618名原告参与诉讼。
2022年8月,国联民生首次公告披露子公司涉诉,称济南中院受理了李立群等1618名投资者的集体诉讼,索赔金额超9亿元。
济南中院经审理认定,在赔偿金额方面,龙力生物需支付投资差额损失2.74亿元、律师费80.9万元、通知费8.07万元。
与此同时,实控人程少博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在5%范围内连带赔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失责承担30%连带赔偿。
此外,法院驳回了原告关于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的索赔请求。
中介机构责任边界引关注
国联民生在公告中强调,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原被告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其表示,目前财务状况稳健,预计判决结果不会对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
有法律行业人士指出,司法机关重点打击实际控制人主导的财务造假行为,程少博作为主谋承担全额连带责任,凸显对资本市场“关键少数”的从严监管。同时,法院区分保荐机构与审计机构的职责范围,国联民生因保荐业务瑕疵承担较低比例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失责承担更高责任,反映司法实践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角色的差异化要求。随着全面注册制改革推进,中介机构责任将进一步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