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A 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聘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与信永中和统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H 股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H 股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公司对 2025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 年度审计服务中,保持了独立性,工作勤勉尽责,表现了优秀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按时按质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审阅和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前身是1999年10月成立的信永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于 2000 年更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香港前身为何锡麟会计师行,2005 年 8 月 3
日与信永中和合并,成立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1997 年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为中国 H 股和 B 股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审计鉴证、管理咨询、税务服务、工程管理 4 个平行的业务板块,多年来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一批具有国际和国内专业背景的合伙人,在全球 23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
108 个办公室,员工总数超 12000 人,包括 650 位合伙人。
2. 执业记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自 2020 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原名:财务汇报
局)对信永中和香港公众利益实体项目每年进行独立检查,
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被赋予对非
公众利益实体项目进行查察的权力,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信永中和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任何对信永中和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警告行政处罚 1 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行政监管措施 1 次。
3. 投资者保护能力与风险承担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江苏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香港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提供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信永中和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 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协议,信永中和与信永中和香港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分别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及《国际审阅业务准则第2410 号-独立审计师执行的中期财务信息审阅》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阅程序,并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对公司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分别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际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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