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春明)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及《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股东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如下:
郭春明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现任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力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24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太原理工大学会计系讲师;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09.SH)审计合规部总经理;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73.SH)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
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 5 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存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历次会议,认真阅读会议资料,独立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董事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大会次数
郭春明 12 12 8 0 0 4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 次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类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项议题发表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履职情况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东利益保护、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等,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参加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交流。
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和管理层分析,并定期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交流,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本人通过到公司现场办公、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政策法规、行业动态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并组织相关培训,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发送公司运营简报和行业新闻,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作出独立和公正的判断。
(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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