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慧敏)
本人作为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及《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股东的整体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8 月至
2025 年 12 月)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如下:
徐慧敏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现任完美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01830.HK)独立非执行董事;裕田中国发展有限公司(00313.HK)独立非执行董事;华显光电技术控股有限公司(00334.HK)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燃气蓝天控股有限公司(06828.HK)独立非执行董事;圆美光电有限公司(08311.HK)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2025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和审计合伙人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 5 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存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临时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
本人出席了历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并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表达个人意见,秉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原则,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反对意见。
董事会会议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大会次数
徐慧敏 5 5 4 0 0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为公司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
员,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与 ESG 委
员会会议、1 次薪酬及提名委员会、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严格遵守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会前仔细研读相关材料,及时就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类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每一项议题进行审慎且独立的审议,并发表意见,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辅助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5年任职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同。
(二)履职情况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报表、法人治理等,通过参加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交流。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和管理层分析,并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定期沟通,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现场工作、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任职期内,本人实地考察了公司无锡总部,并了解了公司各业务条线发展情况,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并组织
相关培训,及时汇报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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