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38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前换届选举,现将第六届董事会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的程序、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有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程序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前向召集人提出股东大会提案;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前向召
集人提出股东大会提案,或者依照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通过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方式提出;
(三)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提名董事时,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提名提案、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的声明或承诺告知股东,并发布“董事选举提示性公告”,详细披露董事人数、提名人资格、
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初步审查程序等内容,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五)公司应在选举董事相关的股东大会上增加董事候选人发言环节,由董事候选人介绍自身情况、工作履历和上任后工作计划,加强候选董事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三、董事的选举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开进行选举。
四、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提名,并经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七位董事候选人:提名苏凯先生、刘亚利女士、郑波女士、王培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熙君女士、于震先生、林长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候选人的工作履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五、其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
候选人履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苏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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