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努力提升公司市场价值,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现制定《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一)持续推动引流增收工作。将任务细化至每日,责任明确到个人,强化收费主业优势。持续开展专项调研与深度走访,运用数据分析识别潜在优质客户群。重点聚焦高潜力、高频次的地方物流企业,主动上门、靶向服务,深入剖析其选择普通公路的成本结构、效率痛点与核心诉求,有效引导车流转化,切实提升通行费收入。
(二)运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秉承“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强化收费、客服、稽核、机电、养护、路巡等多个运营板块的管控力度,参照运营管理工作的评估与提升准则,精准对标,寻找并弥补差距,力求每项工作都
能达到更精细、更合规、更标准化的层次,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平稳、安全、舒适、美观的通行环境。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立足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公司将进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行业管理效能和产业协同创新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价值提升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自 2010 年分立上市以来通过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坚持将发展成果与股东共享原则,多年来已累计向全体股东现金派发红利款 8.99 亿元;其中 2022 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的方式回报股东,公司总股本由 1,350,395,121 股增加至 1,890,553,169 股,提升了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不断提升信披质量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及透明度,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及时地获取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 e 互动平台问答、召开业绩说明会、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沟通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等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并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四、坚持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依法合规运作,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及监督效能,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通过深入研究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公司章程》,适时平稳推进治理架构的调整,取消监事会设置,完成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交接,相应完善各项制度的修订,确保制度指导的有效性;继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开展政策解
读和案例学习培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行为和风险防控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为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公司将与其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关注监管政策动态,通过参加上市公司协会、上交所、监管局组织的多种活动,积极参与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有效防范风险发生;公司通过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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