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本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及其关联方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一般
性存款、支付结算、信用卡、贷款、购买金融产品等授信类、资产转移
类、服务类、存款和其他类型等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关联交易。
2026 年 3 月 25 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关于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
东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事项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及其关联方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性存款、支付结算、信用卡、贷款、购买金融产品等授信类、资产转移类、服务类、存款和其他类型等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关联交易。
(二)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及其近亲属,前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
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及其关联方”)为本行关联方。本行与前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及其关联方。其
中,本行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正式取消监事会,但是原监事及其关联方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予以保留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及其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合理性和公允性的基本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相关交易定价严格执行监管规定、本行定价政策及相关制度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银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及其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应经由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前述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行提供的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且单笔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可对此类关联交易统一作出决议。但如前述交易单笔或累计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大关联交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需披露的关联交易要求的,仍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单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可以豁免审议的除外)。
2026 年 3 月 19 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2026 年 3 月 19 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核,委员陈钢梁、张勤良回避表决,委员会一致建议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3 月 25 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关于与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原监事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吴智晖、陈钢梁、严国利、秦晓君、章红凤、马仕秀、沈祥星、张勤良、沈幼生、虞兔良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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