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标的公司”)83.68%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国泰海通”)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5 年 9 月 2 日至 2026 年 6 月 2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的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等资料,前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自然人买卖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数 截至 2026 年 6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量(股) 月 2 日结余股 业务类型
数(股)
交易对方江苏金峰
高悦 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2025/9/11 5,000 10,000 证券买入
知情人员徐木金的
配偶
秦裕农 交易对方 2026/3/17 8,000 8,000 证券买入
赵慧君 交易对方吴秀珍的 2025/9/8 5,000 5,000 证券买入
女儿
交易对方中车贵阳
黄峻 车辆有限公司知情 2026/3/16 1,000 1,000 证券买入
人员
2025/11/10 2,500 证券买入
2025/11/11 -1,600 证券卖出
2025/11/12 -600 证券卖出
上市公司知情人员 2025/11/13 -300 证券卖出
胡瑞龙 胡佳逸的父亲 0
2025/11/17 500 证券买入
2025/11/1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