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在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期间,保持独立执业原则,按要求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依规出具审计报告并客观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
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 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先生,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小熠先生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黄小熠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女士,199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国蓓女士 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王国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女士,199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女士 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金乃雯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2.执业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该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作出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审计工作方案
毕马威华振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实际、业务发展特点,制定以风险为导向的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覆盖公司各重要业务板块、核心子公司及关键风险点,并针对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估值、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下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确定、商誉减值的评估、结构化主体的合并等核心审计领域制定审计程序。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人员配置、工作进度推进、重点审计领域开展、内控审计执行、审计质量保障举措及独立性与职业道德遵循情况等事宜,
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汇报,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质量管理水平
毕马威华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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