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9 年 11 月 21 日 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 7 层 709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六、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期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详细回购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办理。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1500 万元),
不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 1.05 元/股(含 1.05 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15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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