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3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20-02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表决权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91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委托表决权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6)。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本次《问询函》涉及到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确认与核实,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决定延期回复问询函。
公司预计不晚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回复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拥有公司最大表决权份额的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推进权益变动相关工作,但鉴于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论证,所以暂无法披露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和权益变动报告书;财
务顾问核查意见和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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