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7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20-040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表决权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91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委托表决权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6)。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及相关各方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本次《问询函》涉及到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确认与核实,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决定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ST 锐电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ST 锐电关于再次延期回
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ST 锐电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
近期,表决权委托各方正在磋商解除或终止《表决权委托协议》,截至本披露日,尚未签署相关协议。鉴于此,公司可能需要调整问询函回复内容,为确保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决定继续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回
复公告时间不晚于 2020 年 5 月 8 日。
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2020 年 3 月 16 日- 4 月 13 日)收盘价格均
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开始
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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