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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25 18:22:03 股吧网页版
601558:退市锐电关于下属全资公司拟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押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26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退市锐电 编号:临 2020-059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公司拟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质押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下属全资公司拟为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保理”或“乙方”或者“质权人”)57,68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债权的实现提供增信担保。至此,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拟为国核保理共计 71,180.00 万元总债权(包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已为国核保理提供的 13,499.00 万元的增信担保及本次拟申请为国核保理提供的 57,680.00 万元的增信担保)实现提供相应的增信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合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关于下属全资公司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押合同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公司锐电投资有限公司、陕西锐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丹公司”或“债务人”)在前
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与国核保理签署了相关质押合同,为
国核保理 13,499.00 万元债权的实现提供了相应的增信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2、临 2020-033)。

在上述情况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快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 100MW 项目(分别为志丹一期项目 50MW、志丹二期项目 50MW)建设的融资进度,协助 EPC 总承包
商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水电”或“总承包商”、“债权人”)获得进一步的融资,促进项目建设,经与江西水电、国核保理协商一致,拟申请由志丹公司与总承包商、国核保理再次签订两份《国内商业保理合同》(分别基于志丹一期项目和志丹二期项目),由总承包商开履约保函以保理形式再获得国核保理 57,680.00 万元项目建设融资款,同时,由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为国核保理 57,680.00 万元债权的实现提供相应的增信担保。至此,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为国核保理共计 71,180.00 万元总债权(包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已为国核保理提供的 13,499.00 万元的增信担保及本次拟申请为国核保理提供的 57,680.00 万元的增信担保)实现提供相应的增信担保。即:买方(债务人)的 100%股权、买方(债务人)母公司的 100%股权、买方(债务人)的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 100MW 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均质押给国核保理、买方(债务人)的陕西省延安志丹南湾风电场一期 50MW、二期 50MW 项目所有设备等(包含但不限于一期、二期项目现有及以后形成的所有资产)均质押给国核保理。

上述质押标的持有人分别与国核保理签订相应的质押合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下属全资公司拟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押合同的议案》,同意集团下属全资公司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押合同的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合同基本情况

(一)合同签订各方情况

卖方(即债权人)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 138 号

买方(即债务人)信息

公司名称: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迎宾大道

保理商信息

公司名称: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 251 号 1 幢 1 层

(二)保理业务标的

1、总承包商关于《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一期 50MW 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项下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具体金额视债权人江西水电开具的发票确定)

2、总承包商关于《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二期 50MW 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项下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具体金额视债权人江西水电开具的发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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