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作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童锦治,女,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注册税务师、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现兼任福建火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事先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文件资料,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召集并主持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出席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工作事项等议案;出席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设立子公司等事项。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参加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收回安徽市场经营权、租
赁房屋等关联交易事项。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交流,了解他们的关切及需求,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质量、保持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三)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出席相关会议
外,还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实地调研、访谈、即时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针对公司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作用。
公司董事会和工作人员积极与本人保持顺畅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保证独立董事能够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无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年度审计总结及计划、季度工作总结等,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包括审计计划、重点关注问题等事项进行探讨与交流,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2025 年,公司不存在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董事会未作出针对收购的决策和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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